訊息公告
教室借用
S218
教室借用情形-借用請洽65600邱小姐
- 系電腦室用途為上課、各教師臨時性開會及系辦會議等活動使用。
- 請先詢問系辦確認後再行登記使用,同時不得登記多個時段備用。
- 應於使用前提出申請,採先登記、先使用原則。
- 會議室開放30日內(以一個月)為登記借用期間,每月第一天開放登記(遇假日則順延),若經主任核可之會議不在此限。
- 系電腦室以上班時間(08:00-17:00)使用為限,若於夜間使用,請向系辦公室領取鑰匙,使用完畢後鎖門。
- 系電腦之電腦、桌椅、投影機、投影幕等相關設備應整齊擺放於指定位置,不得擅自外移他處、蓄意破壞或隨意調整溫控設備。如有毀損情形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- 登記借用後,應按登記時間如期使用,如遇會議異動、取消情形時,應通知系辦公室。
- 系電腦室使用完畢應將鑰匙歸還系辦公室。
- 系電腦室借用時請勿帶飲料及食物入內。
- 同學若因作業需要使用系電腦室,請以班級為單位向課堂助教申請,並由課堂助教向系辦公室申請,同學單獨申請者恕不受理。
- 確認教室、會議室使用狀況後,來信[email protected]申請借用,經審核後發信告知確認借用。